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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十堰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第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时间:2020/6/9 19:35:14 浏览次数:1066次
一、招标概况
十堰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十堰市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第二次)于2020年05月13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0年06月05日在十堰市2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2020年06月0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十堰市人民医院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河南瑞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湖北冠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河南楚豫医疗器械商贸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元) |
3798200 | 3798600 | 3799000 | ||||
质量(如有) |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供货合同签订后一个月 | 供货合同签订2个月内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现货) | 供货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
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06月10日至2020年06月12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十堰市人民医院 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39号 联系人:金萍 电话(传真):071986370222.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欣荣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2004室、2005室 联系人:李明超、段正陶、付恒、倪飞 电话(传真):137970291453.行业主管部门: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十堰市北京南路35号 联系人: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传真):0719-8117000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 联系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管科 电话(传真):0719-8116886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欣荣达招标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0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