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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中医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6/21 17:12:22 浏览次数:2002次

 依据大冶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冶财采计备【20180187号)要求,武汉欣荣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冶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医用设备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及服务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冶招【2018】209号

项目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血液透析中心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人民币435万元整(超过此预算将导致废标)

3.招标内容:血液透析中心医用设备采购  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及附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预算控制价(人民币)

1

进口血液透析机

20台(其中单机泵17台、双机泵3台)

435万元整

2

水处理系统

1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其中任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2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当地药监主管部门备案证;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新注册证无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4.3进口产品投标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的产品授权;

4.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4.5属于同一个集团公司或者隶属一个控股股东(公司自然人)名下的多家供应商,只允许其中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九“投标企业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8年6月22日起登录大冶市政府网“招投标——交易公告”栏目本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http://www.hbdaye.gov.cn/)。招标文件制作费每套3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的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9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大冶市大棋西路2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7.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上发布。

9.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0.联系方式:

 购 单 位:大冶市中医医院

   系   人:陆主任

         话:0714-8715293

 细 地 址:大冶市建设路6号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欣荣达招标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1902室

          编:430071

        人:倪女士  李先生

          话:027-8722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