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大冶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冶财采计[2017]A0677号实施函要求,武汉欣荣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大冶市中医医院的委托,拟就所需住院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书。
一、采购项目编号:WHXRD-ZB-2017-1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中央空调维保项目(采购周期为1年,预算控制价人民币22万元整)
三、维保范围:本项目为全包制,包含所有的空调维护、设备配件更换维修、保养等一切费用(不包括2台开立牌主机),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只按合同付款,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经营范围有空调安装、维护和保养内容;
3.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6个月的社保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开利主机设备厂家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承诺书;
6.参加单位在报名前必须踏场,踏场时需携带《开利主机设备厂家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承诺书》,经医院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进行了解设备使用年限、数量、性能和使用现状,然后进行综合维修保养评估,并制定详细切合项目实际的维保方案。
7.供应商近三年内必须有类似医院中央空调和溴化锂机组维修保养业绩;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需提供近一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函);
9.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一经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执行。没在以上网址注册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无不良信用承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1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整(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需提供的资料(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到武汉欣荣达招标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下午14时整(注:13:50始受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时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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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19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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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座1902室
邮编:430071
采购人:大冶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曹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欣荣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明超 倪艳兰
电话/传真:027-87222045
保证金交纳账户:武汉欣荣达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27908876510505
行 号:881055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中北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