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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漕河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标公告
时间:2017/8/2 12:26:36 浏览次数:802次

依据蕲春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蕲采计【2017468号要求,武汉欣荣达招标有限公司受蕲春县漕河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检验科医用设备采购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设备及服务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WHXRD-ZB-2017-091

2.招标内容:检验科医用设备   一套(预算控制价:89万人民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在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不接受品牌完全相同的两个投标人同时投标;

3.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需要提供近一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记录);

3.5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没在以上网址注册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无不良信用承诺;

4.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于201783日起至201789日,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当日下午17时前将招标文件资料费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若由此造成招标文件信息资料费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资料费按废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6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投标人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用途,若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按废标处理)。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824日下午14时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和未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一律拒收。

8.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1902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招 标 单 位:蕲春县漕河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单 位 地 址:漕河镇齐昌大道186

     人:洪院长

联 系 电话:0713-7212347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欣荣达招标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66号津津花园B1902

          编:430071

        人:李明超 雷涛

          话:02787222045

          真:02787222045

提交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942005010002548902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蕲春县支行